2)第二百二十五章 凶险_我的绝色美女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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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稳则手不稳,手不稳则刀不稳。

  秦牧右手反持刀,却摆出一个八卦掌的起手式,八卦掌本就脱胎于刀术,单换掌就是单刀,近代传统武术之所以不能打,有个原因就是一些传统拳法其实练的是兵刃或者马战,脱离了兵刃和战马这些拳术是没有足够的杀伤力的。

  秦牧同样盯着维蒙的眼睛,白刃战眼神绝对不能躲,他说到道:「杀你,一分钟足够」。

  维蒙瞳孔微缩,他这才意识到遇到了麻烦,秦牧爆发出来的战意和气势都让他感到心惊,那锐利的眼神比他手里的短刀更加锋芒毕露,这是个他平生仅见的可怕男人。

  但这种可怕也激发了维蒙心中的战火,有一种你男人生来就是战士,国家战乱是人民的不幸,却是他们的幸运,面对上强大的敌人寻常人的第一反应

  是恐惧,而维蒙他们这种人感到的是兴奋。他肩膀微缩,像是一头颈毛乍立的雄狮,随时准备给与秦牧致命一击。

  秦牧说的对,一分钟就够了,一分钟就能分出个你死我活。

  此时的二人就像是两头丛林中饿极了的猛兽,一旦遭遇绝对没有调头离开的道理,手中的兵刃猛兽口中的獠牙,他们两个人在紧紧对视中,缓慢移动步伐,转着圈子,逐渐靠近。

  站在一棵大树后头的杜耀武,端着枪,嘴里不停的咽唾沫,秦牧和维蒙释放出来的气场,压的他胸口发闷,其实作为一个第一次经历这种阵仗的男孩,他这种已经算不错了。宋朝名将岳飞对于勇敢的士兵有个标准叫「持枪不抖,口中有唾」初临战阵的新兵,能端稳手中的长枪,没被吓到口干舌燥就算勇敢了。

  雨又下了起来。

  此时正是森林中的雨季,几乎每天都要下雨。

  一道划破天际的闪电。

  一声闷雷响起。

  像是老天爷在为即将开始的战斗,在擂鼓助威。

  豆粒大小的雨滴,打在一颗颗高大数目的树叶。

  啪啪响。

  偶尔有有一些雨滴会打在二人的眼皮,可两人都不敢眨眼。

  又是一道闪电。

  就闪电过后,雷声响起之间。

  两个人同时动了。

  匕首和军刺撞在了一起,伴随着令人头皮发麻的金属摩擦声响。两人擦肩而过。

  迅速转身,再次撞上去。

  「噗呲」

  秦牧肩膀被锋利的军刺擦了一下,万幸不是被戳穿,否则三棱军刺的血槽,会让他的肩膀初的肌肉无法愈合。

  维蒙胸口中刀,同样是被刀刃划了一下。

  但是他穿了防弹衣,秦牧的刀锋只是划破了他的衣服,并没有给他造成任何伤害。

  这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维蒙穿了防弹衣完全保护住了自己的躯干要害,如果不是如此的话秦牧这一刀足够给他做个开胸手术。

  可两人都知道,在这种以命相搏的情形里谈公平是多么可笑。

  如果有机会开枪的话,两人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朝对手开枪。

  维蒙咧嘴一笑:「今晚你死定了」。

  秦牧盯着维蒙的喉咙,没有说话。

  他的对手是个有战争经验的老兵,同时还是个白刃战的高手,这家伙心理素质和战术素养都很高超,

  而且他有防弹衣。

  这种情况下,他完全可以用躯干部位硬抗秦牧的刺杀,然后伺机给与秦牧致命一击。

  这就像是在古代的冷兵器战争中,秦牧一个轻步兵对上了重甲步兵。

  很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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