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章 治术(二)_一世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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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为医眼前疮,剜却心头肉。有人卖田,就有人买了田,买得多了自己耕种不尽,便就让别人耕种收租。所谓兼并,只是如此。等到兼并遍及天下,佣人田土而耕的人家,再遇天灾人祸,连田都没得卖了,只能借贷。租和息,其名虽不同,底子上全是一物,势力人家借此平白取贫苦人家之物的手段耳。”

  见赵祯还是皱着眉头,徐平又道:“还是那句话,欲识一事一物,必要一分为二。租息是势力人家搜刮穷人的手段,但根本上,生出此物来,还是来自那多余之物。朝廷不能尽取多余之物,为治下之民包办一切,租息就要出来,无法根绝。纵然一时强行裁撤,变换面目终究还是要出来的。此必然之物,朝廷理政,只能委曲求全。陛下,要让贫苦人家少受势力人家租息盘剥,一法就是朝廷多为民间做事。朝廷对民间事务着力越多,则租息着力之处越少,此是朝廷施政之一端。”

  私有制在,剥削就在,无法彻底根除。欧洲的传统,在这个基础上特别强调私有财产的问题,讲公有制和私有制。但在中国,由于从原始公社制,到家天下,再到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这个思想脉络清楚。无论是封建,还是天下大一统,都是在天下之民是同一家这个基础上来的。大多数朝代,公有与私有都是并存,界限并不清楚,私有公有这个矛盾不是根本性的。是以在中国,是不是自己人,比是什么所有制更加重要。

  在农业社会,剥削主要是表现为地租和借贷。特别是在中国,借贷是不亚于甚至超过收地租的剥削手段。看古代社会的剥削程度,绝对不能只看地租和赋税差役,必须把借贷综合起来,才能看清真正的面目。说哪个朝代对底层的压迫如何,看朝廷收了多少赋税最不可靠,加上地租占收成的比例约略有谱,再加上借贷才能识其真正面目。

  欧洲或许不是如此,徐平前世的课本上,农业社会的剥削,讲的最多是地租。从绝对地租,级差地租,林林总总,一切都从各种地租剥削生发开去。

  但在中国,大多数朝代地租都不是惟一甚至不是主要的剥削手段,改革核心之一,必然涉及到社会借贷。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青苗贷对这个时代的意义,为什么会被提出来。青苗贷就是把农业生产中的一部分,从剥削阶级手中取到官方的手中,同时降低耕种田地的农民负担。本质上来说,是减租减息之一部分。只是由于生产力和手段限制,最终的结果是官府取了借贷的这一部分利益,而并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旧党对青苗贷反对的立论基础,是没有达到预期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新党坚持的基础,是官府从剥削阶级手中取到了这一部分利益。改革者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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