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84章 成立个国家出版物管理局_我是怎样苟到逆天的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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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夏的文院拥有着如此多的职能,赵昊觉得在里面只要稍微用点心,好好琢磨一下,就足可以找出来一些赚钱的门道了。

  看现在这样子,冯遂都拉下脸来,亲自代表文院来找自已,想弄点来钱的门道。赵昊觉得文院的人估计里面也真是有不少腐儒的。

  赵昊稍微思考了一下,就给冯遂想出来一个赚钱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由文院成立国家出版物管理局,通过这个办法对市面上发行的一切出版物进行管理和控制。

  简单地说,就是通过这种手段,就可以把一切印在纸上的东西管控在文院的权力之下了。

  而文院既然对出版物进行了管控,那肯定是不能白白管控的;谁想再印书出书,那你就掏钱购买出版号吧。

  这个交给国家出版物管理局的钱,就叫作版号费。

  赵昊给冯遂出的这个主意,其实是把刀子砍向了那些有钱的书商;当然了,赵昊以后要是继续再写话本,他的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只不过赵昊愿意让渡这部分利益罢了。

  书商如果不想交这笔钱,直接没有版号印书;呵呵!不好意思,你这些都是非法出版物,内容涉嫌妖言惑众;书籍扣压、钱财罚没;人吗,先进监狱蹲几天去吧。

  赵昊还给冯遂出了一个很损的主意:版号费不用向书商收取太多,意思意思就行了。

  但是国家出版物管理局还要对发行的每一本书进行管控,也就是对所销售的书进行销售额的抽成。

  赵昊建议可以按百二进行收取,也就是收取每本书售价的百分之二。

  而且赵昊建议把这个征收环节放在印书工坊那里;国家出版物管理局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就驻在每一家印书工坊那里,对要出库的书进行清点和稽核征收;征收完毕后盖章允许出库。

  冯遂觉得赵昊出的这个主意倒也还算是不错,不过他随即又想到一个问题:“那要是有人私自购买了印刷机器,私自印书朝外卖;我们文院岂不是也没有办法?”

  赵昊:“谁说的?文院那么多人呢,不能不干活啊!让国家出版物管理局成立文化执法大队啊!

  这个大队不干别的,就是悄悄在市面上巡逻,查看有没有非法出版物;然后调查有没有谁在私自印书向外卖。

  至于查抄到以后,呵呵......;该怎么罚文院就自已决定吧。

  不过这个事,我觉得文院最好自已先集思广益弄出来一个立法草案;然后交给陛下批准才好。”

  冯遂又道:“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呢!我大夏之所以人才济济、士人众多,这与我们大夏书籍便宜,知识容易获得不无关系。

  要是按这样一搞,那些书商肯定会把成本转移到那些想买书获得知识的人头上;百姓学习的成本增加了。这对我大夏的人才培养可是有很大影响的。”

  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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