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章 旅馆旁边的网吧_爱上痞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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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瞌睡。

  还遇到一条正撅着一条腿趴在电线杆上撒尿的小白狗,有点像蜡笔小新里面那只小白,我从地上捡了个石头朝它扔了过去,吓得它尿都没撒完,调头就跑,瞬间就没了踪影。

  人逢喜事精神爽!好想找个人分享一下我此刻的心情!

  一路上,我看见小动物就打,看见花就采,看见石头就踢……

  终于,来到了网吧门前。

  我的手开始颤抖,我的汗开始狂流。

  旅馆就在网吧旁边。

  只要再往前走一步,再走一步,我和虫就能……

  可惜,小说上总是这么写的:天不遂人愿,悲剧在这一刻上演。

  是谁说的,成功和失败往往只有一步之差?

  虫停在网吧门口,眼睛盯着网吧的大门,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

  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哪怕就是绕远路,从西头走到东头,我也愿意,那样的话就不会路过网吧,而是顺理成章地进入旅馆。

  可惜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我试探地问:“咱进去玩会儿?”

  虫马上开心地说:“好啊!”

  我的脸再一次变成了苦瓜模样。

  我在心里骂道:“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我领着虫刚进网吧,网管就迎了过来,大声说:“哟,大作家,很久没来了啊!”

  虫瞪着眼睛对我说:“怎么谁都认识你?”

  我耸了耸肩,说:“碰巧罢了。”

  有一段时间,我写东西苦于找不到灵感,常常一个人跑到望夕岩,一坐就是一天,等到夕阳落山之后,就到网吧里把想到的东西全部写下来。

  网吧很小,区区十几台机子就有好几台长年连机箱都没有。

  床就摆在正中央,进来的时候还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脚臭味。

  我没有带前女友来这里玩过,她有点洁癖,肯定不喜欢这里。

  有一次我在这儿玩的时候,头顶的灯泡突然就炸了,玻璃碎片四处飞溅,好在那时候我离灯泡的位置比较远,只是把手臂烫伤了,网管就比较惨了,眼睛被纱布罩了一个多月。

  从那以后,我再来这上网,一定要带个帽子,防患于未然。

  灯泡没有了,网管也懒得换,所以网吧长年漆黑一片,从外面往里看,永远是黑洞洞的,偶尔闪着点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里面正秘密制造原子弹呢。

  不过,这样的气氛倒是很适合写东西。

  我写东西的时候,需要绝对的安静,好在网管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杀怪时爆出极品装备,哼都不会哼一声。

  这点我最佩服,只有高人才能达到这样的境界啊!

  有时候太晚了,我也会在这里睡觉。

  那张床的床单,很久以前已经是面目全非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它的原色是什么。

  不过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做梦的时候会大喊:“妈的,那个怪是我先看见的,怎么你就砍了?”说完还蹬蹬腿,大喊一声,“横扫千军!”然后就把我踹床底下去了。

  看来,他是个隐忍的人啊……

  还有一次,我正玩得兴起,机子突然就着火了,我喊了一声:“妈呀。”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一下子头朝地摔倒在了地上。

  网管慌忙跑过来用衣服把火扑灭,然后从兜里掏出花花绿绿的改锥钳子来,低下头去修理。

  我看了一会儿没看懂,就去睡觉了,醒了之后发现他还在修,就又睡了。

  如此反复三次之后,他才对我说:“修好了,这是常事,不用介意,继续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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