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年代,苏俄军火坑你没商量_爱国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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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卢布的搬迁补偿费用,(约合381.6794万美圆-508.9059万美圆)而且至少为这些专家支付了不少于在苏联国内5倍的工资.以上各项费用及其利息全部由中国政府承担,并无无偿援助.综上所述,苏联对中国援助总值为:9.602亿美圆

  新中国成立后,中苏两国曾有过段“兄弟”般友谊的关系密切时期,中国的国防现代化事业的飞速发展也得到过苏联的很大帮助。不过在这一时期苏方宣传“无私援助”时,曾以居高临下的不平等的态度对待中国,还斤斤计较些装备费用,这让中国领导人很为不满。

  上世纪60年代两国反目后,欠款和还债成为中苏关系的项重大问题,在中国国内多年间还曾引出了“逼债”~类传言。如今,在人们已经习惯了市场经济并强调国家关系正常化的形势下,再回顾这段让人感慨的历史,仍可引发一些深层次的反思。刚刚建立的新中国百废持兴,购买武器缺少现汇。毛ZD访问莫斯科时,中苏双方于1950年2月签订了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联宣布对华提供5亿美元贷款用以购买机器等物资。实际上内部议定这笔钱大部用于对苏联提供的海空装备付款。

  苏联以半价对华提供武器1950年10月,毛ZD为首的**中央决定出兵抗美援朝,并派周EL、**赴苏联洽商武器问题。斯大林急切地希望中国参战,表示可提供所需各种武器,当时任翻译的师哲回忆说:“我们和苏联谈判时,只谈到军火的数目,而没有谈军火的价格。”这时的中国**人对商品经济很不熟悉。一向以办事精细著称的周EL私下对师哲说:“我们接受苏方的军火,是作为他们对抗美援朝的贡献而接收的。”长期在苏联生活过的师哲却回答说:“他们办具体事情的人不会同意我们不付钱的想法。”事后证明,并非是“办具体事情的人”要同中国算账,斯大林本人的态度也是如此。

  中国入朝部队出发前,10月13日毛ZD致电在莫斯科的周EL,希望他向斯大林交涉,所取得的武器最好采用租借方式,苏方却要将装备折价算作对华贷款。1951年2月,周EL与苏联驻华军事总顾问扎哈罗夫大将,在北京签订了关于苏联向中国政府提供军事贷款的协定,规定以1950年10月19日中国出兵抗美援朝为界。此前订货以全价付款,此后以半价付款。对此,苏方的解释是援朝应“共同负担”,两国各出一半的钱。当时中国对朝鲜的全部人力物力援助都是无偿的,苏联却对武器款斤斤计较。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斯人林也曾无偿提供过部分装备,主要是为了弥补双方不愉快而做出的政治姿态。此间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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