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血债--苏俄抢劫中国工业(转)_爱国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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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所有日资产业宣布为红军的战利品,由红军全面接收。重点摧毁就是把最新最好最重要的机器设备拆运到苏联,满足自己的需要。剩余的部分,一分为二,中苏各占其一,双方再进行排他性的经济合作,以免第三国(美国)的势力进入东北。这三个环节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全面占有和重点摧毁。三个环节都服从于苏联国家安全的目的。

  由于东北的轻重工业几乎全为日本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以及满铁株式会社所垄断,苏军占领东北后,首先将这几个垄断组织的头头满洲重工业会社总裁高崎建之助等日本高级经济管理人员抓起来,拘留于长春寓所,严加看管,然后从他们口中索取各种所需要的材料。让他们证明,东北某某企业是为关东军服务的,日本资本占多大比例,以便为苏军将企业攫为战利品提供“事实根据”。

  把各种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苏军当局于1945年10月24日,强迫高崎建之助“将属于满业之各种事业移交于苏联”。高崎表示,满洲国既已解散,他作为满业总裁,无权签署这样的文件。既然苏联要求移交,应由苏联下书面命令;不然,“将来中国方面必有异议”。但苏军当局拒绝下书面命令,并说中国方面,由苏联解决。高崎经不起威胁利诱,于10月29日与其他管理人员联署了以下文件:

  在满业所辖之各公司,亦曾为关东军之需要而工作,为其公司业务执行者之我辈,将我等对于全部财产之权利,移交与苏联。此等公司之财产包括其事业所、事务所、住宅及其他各种建筑物。此等公司之名簿,及应交与苏联之事业所一览表,一并附上。我等希望……对于所有之专门家、技术者、事务员、工人等,向在此等事业中工作者,不问其民族如何,均予以职务,保证其生命财产与生活。

  这样,高崎等一伙为了活命,非法签署了移交文件,将由他统管的72种工业,以及150种辅助工业作为军事企业移交给苏军。苏军还让高崎倒填日期,填为9月17日。满洲电业株式会社理事长平岛敏夫等也签署了同样的文件,作了同样的移交。

  在逼迫高崎等人进行移交期间,苏方派出人数不等的武装“代表”对各工厂一一实行接管。如辽阳橡皮公司20人、本溪钢铁公司53人、抚顺铁厂50人、轮机油厂30人等,总计783人。

  这些工厂大部分是民用工厂,而不是军用工厂。但苏联认为,凡是为关东军服务过的都是军用工厂。因为谁也不能说关东军不抽烟卷儿,不洗衣服,不点电灯,不住房子,不用瓦,而且日本工厂负责人还出据了证明,证明以上所有工厂都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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